笔记:从精分角度解读国家暴力创伤特点及心理机制
(注:本文内容来源于在台湾的一次听课笔记,授课的法国分析师 Helena 【精神分析取向资深心理师】和 Beatrice 【临床心理学博士、资深精神分析师】都有二十多年以上的临床实务经验,这是她们讲课后志愿者翻译后的中文整理所得,希望能得让更多人了解国家暴力创伤及相关知识) 国家暴力创伤的特点及心理机制 由于一些国家暴力涉及到政治暴力,心理咨询师往往避而远之,或“恪守中立”而忽略了人为暴力创伤的政治面向,导致 国家 暴力创伤可能得不到针对性修复,如对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遭受创伤的战士出现失眠、噩梦、情绪化、眩晕、幻觉等后果,有时候被误认为是精神病的症状。遭遇“文革”创伤性事件那些人的状态可能是无休止的羞愧、焦虑、紧张,以及源自生理摧残的恐惧而拼命压抑,往往被医生诊断为神经衰弱。 特殊暴力创伤有着显著的特点,如主体被湮没,无法被遗忘,无法言说,还可能代际传递。无法言说,无法被遗忘这两个特点,在我们接下来要谈的“ 国家 暴力的心理机制”中顺便说明。 关于代际传递 ,一般认为,遭受暴力创伤后特殊的家庭氛围及养育方式,可能导致下一代人在人际关系方面不抱期待甚至冷漠。 另外,精神分析认为,潜意识除了驱力倾向和幼年早期经验留下的印象之外,还包括“从前世代经验留下的记忆痕迹所引致的天生倾向和内容”,这些物种的痕迹不会被以潜抑的童年经验内容的方式复返到意识中,但佛洛伊德认为,它们会在某些时刻(比方发生通常被认为不严重的创伤事件时)被唤醒。 “国家暴力创伤”主要是从创伤来源角度去区别另外三类创伤:私领域的人为暴力(如性侵、家暴)创伤、天然灾害(如汶川大地震)创伤、公共意外灾害(如天津大火)创伤。 “国家暴力创伤” 和 “ 家暴创伤 ” 有不少地方比较接近 ,但 “国家暴力创伤” 往往是一套专业的严密的心理机制运用,这类暴力机制的目的或者效果就是尊严(矜持)的消逝。这类机制最典型的如酷刑,为了便于叙述,以下多处可能会以用“酷刑”替代,这类机制可能呈现如下特点: 1、主体被湮没 这类机制往往把受害者的身体就像剥除猎物毛皮一样的“由里往外翻”,强迫你对外展示一个人藏在里面的东西,扯下主体想象的帷幕,让主体维持尊严的自恋帷幕被迫扒光,让主体全然裸露在他人面前,将进入拉康所说的“碎裂身体”的真实界域,并将出现这种破裂经验引发的情感状态——-原初绝望(“远古器质性绝望”和“生命被撕裂的焦虑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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